2013年十堰市农村“双带头人”专本科学历班招生简章
2013年十堰市农村“双带头人”专本科学历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3-05-16 08:39 来源: 作者:本站原创
为落实十堰市委组织部等六部局文件精神,培养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知法规会生活、讲文明,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头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提高“双带班”学员学历层次,更好适应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特与有关高校联合举办成人专本科学历教育。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初中以上学历,30岁左右,(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村组干部和后备干部。
(2)、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及其子女且能坚持参加学习者。
(3)、从事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经营大户及其子女。
(4)、其他自主创业并且能坚持参加学习者。
二、专业设置
(1)养殖专业:主要学习畜禽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特种动物养殖等内容。
(2)种植专业:主要学习果树、核桃、油茶、茶叶、蔬菜、花卉、烟草、中药材、食用菌等内容。
(3)旅游与酒店管理(观光农业经营)专业:主要学习生态农业、乡村旅游服务、导游、接待礼仪、酒店与农家乐经营等内容。
三、学制学费
1、学制 中专、高升专和专升本均为三年,高升本为五年。
2、学费、教材费
学校实行惠农政策,对参加中专学习的学员免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报销路费、发放生活补助;参加大专学习学员每年须缴纳大学学费800.00元;对参加本科学习学员每年需缴纳大学学费1300.00元。教材费按200元/年预收。
四、报名与教学管理
1、报名录取 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3—5人,统一填报报名表,再报县(市、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审定,原则上各县(市、区)不超过50人,确保学员质量。
符合条件的学员须提供:(1)身份证复印件2份;(2)初(高)中毕业证原件(无原件可到原就读的初、高中学校开学籍证明);(3)电子版登记照片(蓝底浅上衣)。
大学专、本科学员由学校组织参加成人高考,取得华中农业大学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籍。
2、教学管理 第1-2学年,每年安排两次到市应用科技学校校本部学习,每学年安排两次在县(市、区)学习,其他时间学员在家自学和由学校派教师巡回指导、现场教学。第三年,学员在各自乡村和企业实行顶岗实习。
专、本科教学、考试组织、及常规管理工作由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负责。
五、毕业待遇
1、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华中农业大学或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专科毕业证和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的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学员可申请学士学位。
2、各乡镇、村为毕业学员学习和在当地就业、创业提供政策优惠。
3、取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学员视情况可在所在企业或乡村核报一定比例的学费。
电话:5523036(办)
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