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二〇〇九年三月份“文明寝室”的决定
关于表彰二〇〇九年三月份“文明寝室”的决定
时间:2009-04-30 16:16 来源: 作者:宿管办
各专业科、高中和职教各班级、各寝室: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创建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宿管办于2009年3月1日在全校宣传、发动和开展了学生“文明寝室”的创建和评选活动。活动开始后各班、各寝室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宿管办坚持“注重常规检查,兼顾平衡引导”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根据三月份的日检查及周一周四检查的综合成绩,经过民主评选,决定对5#楼206等26个“文明寝室”给予全校通报表彰并颁发锦旗。
5# 楼 206(0819班)、202(0820班)
7# 楼 307(0726班)、408(0703班)
11#楼 109(高2-1班)、205(高1-2班)
13#楼 209(高1-3班)
16#楼 207(0818班)、201(0817班)、205(0818班)、
101(0820班)、305(0816班)
公寓楼 802-2(0703班)、201-2(0704班)
17#楼 110(0808班)、212(0808班)、111(0808班)、
312(0806班)、208(0807班)、307(0805班)
201(0806班)
18#楼 319(0808班)、120(0809班)、301(0812班)
101(0813班)、213(0814班)
希望受表彰的寝室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荣誉,在下一次取得更好的成绩,更希望其他寝室成员敢于争先,为争创“文明寝室”而继续努力。
十堰市应用科技学校宿舍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